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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題不是跑錯地方,不要以為應該出現在棒球邦.因為推理作家陳嘉振曾經以棒球來比喻創作推理小說.在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的徵文獎即將要截止前,我要洩一下題,如果有人要參加比賽,記得決選評審的我在MLB的偶像不是王建民,而是最近已經宣布退休的強投麥達克斯,他是我心目中的控球大師,應該是我曾經見過控球最佳的投手.而在推理小說的創作中,作者說故事的能力就相當於控球,而球速和變化球的球種及犀利度則是推理小說作者對於全篇小說詭計的邏輯合理度和設計能力,至於掌控佈局的能力好壞才應該是投手本身球質的問題.
推理小說怎麼說也是小說的一種,而說故事的能力和全篇小說有關,故事說的不好,不只是不能吸引讀者,甚至到了結尾會兜不起來,這時候不是讓兇手自白,就是因意外而破案草草結束,尤有甚者就牽拖靈異了.推理小說的作者對於結尾是不能用繞的,更不能用巧合和偷聽來當結尾破案的理由,再好的詭計都沒有用.因為如果控球不好,這樣再好的球速和變化球都沒有用,球控不進好球帶,打者保證不會揮棒.
我的偶像是麥達克斯,那有意要爭取徵文首獎的人應該知道我最看重甚麼東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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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人前輩這麼講也沒錯啦 其實從上屆的情形來看 最後八篇進入複選的作品 偏本格的作品大概只有兩篇而已 (<傑克魔豆殺人事件>和<多馬>算是本格) 這樣看起來 大家都有共識了 ^_^ (不過我還是希望入圍作至少要有一篇類似<羽球場的亡靈>那樣的本格作品)
我也超喜歡本格,你看十大的書單就知道.但是說故事是很重要的一環,至少可以保證讀者看的下去
最強的投手,不是一流的球速與控球能力。而是學習用最少體力發揮最大格殺效率。 也就是說,能製造接殺、封殺、刺殺、雙殺甚至三殺,這才是最強的戰術型投手。 這就是職業寫手與自由作家的差別。全職作家通常沒把控球與球速的準度放在心上,因為...那都是基本中的基本,早就要練到麻痺了。 整體戰術才是關鍵。而這個整體戰術就是: 如何在對的時間、文化、世界潮流中,寫出對的作品。 另外,我是原住民,關於矮靈祭殺人事件一書,我非常的喜歡與感動! 從該書裡可以發現,其實嘉振的控球能力其實很好,球速(作品節奏)掌握上也具有百品水準(百篇以上作品經驗的寫手),算是台灣推裡寫手的上層之作了! 這裡有個連載中的原住民文學作品,可以參考看看,可以找到『如何將懸疑文體與少數文學融合』的獨特火候。 http://tw.myblog.yahoo.com/jw!tZcLrk2eHwHB3zKgmrnPAG_9qA--/article?mid=432&prev=-1&next=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