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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標題不是跑錯地方,不要以為應該出現在棒球邦.因為推理作家陳嘉振曾經以棒球來比喻創作推理小說.在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的徵文獎即將要截止前,我要洩一下題,如果有人要參加比賽,記得決選評審的我在MLB的偶像不是王建民,而是最近已經宣布退休的強投麥達克斯,他是我心目中的控球大師,應該是我曾經見過控球最佳的投手.而在推理小說的創作中,作者說故事的能力就相當於控球,而球速和變化球的球種及犀利度則是推理小說作者對於全篇小說詭計的邏輯合理度和設計能力,至於掌控佈局的能力好壞才應該是投手本身球質的問題.

  推理小說怎麼說也是小說的一種,而說故事的能力和全篇小說有關,故事說的不好,不只是不能吸引讀者,甚至到了結尾會兜不起來,這時候不是讓兇手自白,就是因意外而破案草草結束,尤有甚者就牽拖靈異了.推理小說的作者對於結尾是不能用繞的,更不能用巧合和偷聽來當結尾破案的理由,再好的詭計都沒有用.因為如果控球不好,這樣再好的球速和變化球都沒有用,球控不進好球帶,打者保證不會揮棒.

  我的偶像是麥達克斯,那有意要爭取徵文首獎的人應該知道我最看重甚麼東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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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908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