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裂的豈只是海岸?

 

有時候在看現代歐美各國的犯罪小說作品的時候,我都會一再提醒自己,這不是以前單純的偵探推理小說。因為我們這些由黃金古典時期的偵探小說入門的讀者,從來不太知道也不會太在意名偵探福爾摩斯的人生是怎樣長大或者以何維生的?而布朗神父又是為何遁入空門的?我們讀者只是在享受一個又一個構思巧妙的謎團和故事。讀者本身不用去想太多,只要專注於解謎即可;怪不得二次大戰的德國元帥倫德斯特在戰時以閱讀偵探小說為休閒活動,以備需要時做出重大的決定。因此以前的偵探小說真的是很單純,不論主角或讀者都一樣。

後來,美國冷硬派的偵探作品開始出現,我們可以看到主角偵探有著那灰暗的一面,發覺偵探也有許多苦惱,甚至窮途潦倒,也會為錢所迫,但卻不會出賣自己;甚至常常會有非常大的人生哲理在其中,頗能引起讀者的共鳴。雷蒙.錢德勒的《漫長的告別》這本書,在我人生涉世未深和有了歷練之後,讀起來真的是完全兩種不同的感覺。在讀者眼中,這些名偵探開始由神變成人,簡單說來是有了人味,但是那些私家偵探的世界和我們一般讀者也依然有著不小的距離。

後來推理小說中「警察程序」(Police Procedural)小說的先驅《八十七分局》的出現,我們終於真正看到了執法者如警察、聯邦探員和檢察官的另一面,讀者會確實感覺到他們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也會快樂和痛苦,最重要的也會被排擠而沒人要和因公殉職(當然是配角死)!而主角的警察人員也一定有一些個人和家庭不美滿(被老婆或女友開除、親子關係不佳等等)的問題;其實也不難理解,近乎工作狂的主角警察又怎麼會有健全的人生和美滿的家庭呢?所以穿插那些家庭因素更能夠引起讀者共鳴,畢竟成功總是要付出代價的,不是嗎?這樣的情節和故事的鋪陳,從英格蘭的查理.芮尼克、瑞典的韋蘭德、挪威的哈利.霍勒和蘇格蘭的約翰.雷博思等等都是最近台灣推理書市可以看到的警察名偵探們常常會碰到的情形,並且在書中都各自呈現了他們國家裡面種種的社會與人文衝突。如今澳洲的喬瑟夫.凱辛也帶著澳洲當地的社會文化衝突來到了台灣讀者的面前。

 

Peter Temple2007年的金匕首得獎作《碎裂的海岸》(The Broken Shore),中文書名《血色十字架》讓我們看到了與前述歐洲警察程序小說不一樣的文化面貌,內容之中有著似曾相識卻又不同的辦案刑式,而且種族偏見不僅是在居住區域甚至已經深入到執法者的層級,因此當司法這個公權力面都有偏見的時候,冤、假、錯案就在所難免了!而一旦又把過去極需保密且已經掩蓋的罪案牽扯進來,那除了複雜難解,更是沒有大掃除就無話可說了。對於澳洲,我們以前讀書就知道了「白澳政策」,但是除了當地已經有的原住民再加上如今新移民文化的移入,那是社會需要一個世代以上才可以緩解再融合的課題。而人性的自私貪婪和急功近利,破壞的不只是自然的地形地貌,更多的是人與人之間互信和善良。因此在這本書中人、時、地各方面形成的衝突中,碎裂的又豈只是海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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