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正義,只有私慾

 

,    司法和醫學其實有許多相同之處,但是最大的相似點則是無知的人們以自己所謂的專業知識去扮演著上帝的角色,憑一己之力試圖要去審判制裁或是治療挽救另一個人類的『偉大』行為。不能否認,人終究和神是有莫大的差距且難以去跨越,所以人類總是有力不可迨的時候,因此出錯就在所難免。而最可怕的是,人類不知道自己的渺小,自我感覺良好地膨脹自己,把自己當神的化身,結果是以自己認定的正義抉擇去審判其他人,最後除了產生悲劇外並無其他救贖!

西方司法的象徵是所謂的希臘羅馬神話中的正義女神賈斯提莎(Justitia),乃是作為法律基礎的公正道德的象徵。自文藝復興以來正義女神通常被描述為一名裸露胸膛的婦女,右手持劍與左手持天平,雙眼戴著眼罩。她的含意中裸露胸膛是指胸懷坦蕩不先有立場,眼罩則是指無視於原告與被告的容貌、權力、身分、家世、地位而不偏不倚,利劍則是指司法所擁有那懲奸除惡的制裁之能力,天平代表衡量雙方作出公正的審判。無論司法系統有多爛,惡法亦法,只有司法才能行使正義的那把劍。很多人常常以自我心中的標準去衡量事情,好像只要是自以為正義就可以肆無忌憚地行事,甚至揪團地行使集體正義去制裁犯錯者,在網路力量大增的今日,甚至從集體正義變成集體暴力,還信誓旦旦地認為不照其意思走的就是不公不義,殊不知其實這種行為反而已經淪為私刑了。像前一陣子,女明星毆人事件,如果當事者不是外籍女明星,其實也不過是報紙常見的重傷害社會事件而已。當然,公眾人物要有較高的社會道德標準,應該被譴責和批評,因為這些人所帶來的不良示範,但是一旦落實到法律層面,那就應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審判。

哈蘭.科本的新書《原諒》就是以這個概念貫穿全書,一開始就有許多自以為正義的人用一種未審先判的態度,並且沒有真正的證據就去推論一個人是犯了什麼罪,甚至是將來有可能犯了什麼罪,所以應該先於以排除!而主角甚至為了證明自己塑造的立場,硬要找相關案件往她所認定的嫌犯身上套下去。這種無限上綱的擒凶模式,乾脆說是製造冤獄模式還快一些。當然本書還是有哈蘭.科本書中最常用的『昔日幽靈』的模式,他的書中幾乎就像佛經一般,「今日之果,昨日之因」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是必定存在的根源;其實,這是跑不掉的事,甚至是無心的也會付出代價的。換句話說,在哈蘭.科本的心中,果報不論好壞,都是每一個人應該無法逃避的命運,而且這是公平的。

佛經說:「菩薩畏因,凡夫懼果」,當然如果一個人的起心動念的出發點是良善的,自然就不會畏懼將來會結出惡果來。但是,一旦起心動念是偽裝成正義卻包藏私欲的惡因,那麼惡果就跑不掉。哈蘭.科本的《原諒》正是說這樣的事,而寬恕的結尾讓這本幾乎全本醜陋的故事,有了一些人性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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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908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