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和一個律師開玩笑,他說:『你們醫生的白袍是為了保持清潔還是要掩蓋你們的黑心要錢?』我回答他:『就像你們的法袍,黑底中間滾白邊,是不是有時為了收入,黑的也會講成白的那樣!』醫師這個行業,雖然每位醫師的個人主觀判斷都很強勢,但到了最後影像醫學、實驗室檢查和病理切片報告乃至大體解剖都會把每位醫師的判斷做一個不容質疑且統一口徑的定奪!!法律就不太一樣,每位律師不只是一本六法全書可以各自表述,而最終的結果也可能只是多數決而已,很難有最後的定論;而做出決定的人,如果是在大陸法系一般是三位法官溝通協調表決,而海洋法系則是十二人陪審團乃至大陪審團的投票定江山。

   在世人的眼中,律師和醫師都是高收入行業。但是就如同醫學界的前輩所告誡的,如果一個醫師的眼中只有病症而沒有病人那一定治不好,如果醫師眼中只有錢那就根本不用醫治了!而律師這個行業也是如此,雖然說一個律師可能站在原告或被告的正反兩方,但是釐清事實的真相再為當事人獲得最大的利益,才是所有執法人員心中應該有的那把司法天平的呈現,如果他的眼中只有錢或者有其他個人的恩怨情仇參雜其中,那就只能說是完全失格了!律師這個行業的難處是自己不一定每次都站在正義那一方,司法天平的兩端尋求的是平衡而不是絕對的正義或勝負,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但是如果律師的心中沒有要去釐清事實的真相,而只是求盡快地解決案件擺脫麻煩,那麼就像醫師為了下班而隨便對病人做出處置,是真正的失職了。

   律師因為常常要以個人或事務所小團隊去對抗執法機關那個大怪獸,所以在偵探推理小說中通常會被塑造成正義使者或英雄的角色,E.S.賈德納筆下的派瑞.梅森律師大概是最眾所週知的人物,而派瑞.梅森最為讀者稱道的是不只能夠幫被冤枉的人平反,更是把那些企圖利用訴訟技巧逃避制裁的人繩之以法。一般說來,也只有在海洋法系有陪審團制度下才容易有高潮迭起的『法庭派』推理小說產生;日本雖然有高木彬光、和久峻三等作家創作符合大陸法系的『法庭派』推理小說,但是依然只有在浩瀚的推理小說中佔有極少數的地位。因為在海洋法系的法庭本身都會產生張力勝過偵探推理小說如辛普森謀殺案的案件審判,出現精彩的『法庭派』推理小說也就不足為奇;至於在大陸法系如我國的法庭,法官個人的權力極大,有時宛如古代的皇帝那般『聖躬獨斷』、『聖心獨裁』地心中自有主見,律師再如何使出渾身解數也是徒然。試想,已經先入為主的威權心態,甚麼時候可以接受其他看法呢?

   『生不入衙門』是中國和台灣很多人相同的不信任法庭的經驗,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庭上的輸贏常常取決於法官個人的主觀判斷和其心中自有的主見,而非真正的事實和證據。台灣有了延宕十多年的『蘇建和案』、『陸正案』其實是可悲的,因為一個司法審判已經到了「被告不服氣,原告不滿意,判決有爭議,社會都忘記」的地步,那就像一場令人含悲的鬧劇了。司法的天平如果不能真正地維持它的平衡,那麼遲來的正義終歸不是正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en908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